若超用空間或流量,系統將發出通知信告知用戶,用戶若無調整或加購空間用量,則空間部分會因容量不足而無法上傳資料;流量部分則在用戶收到系統寄發通知信的隔天,以每月 1G 100 元的計費方式,將費用轉換成使用天數,直接從您網站代管的使用天數中扣減。
超用流量扣減使用天數計算方式:
| 1. |
凡超過流量使用限制,一律依「增加主機流量」的附加收費服務方式計算,以每月
1G 為 1 單位,每增加1單位以 100 元計算,再依此轉換成扣減天數,若未超過
1 單位,仍以1單位計算。
例如:若超用 0.4G,以 1G(100 元)計算,若超用 1.7G,以 2G(200
元)計算,若超用 4.1G,則以 5G(500 元)計算,依此類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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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. |
扣減天數以收到超用流量通知信的隔天起計算,可超用流量的時間為期一個月,在此一個月內仍超用流量,不再額外扣減使用天數,但若一個月後仍超過流量限制,則第二個月起再依超用的單位再扣減使用天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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扣減使用天數範例:
以經濟型為例:年費 4000 元、超用流量 1G 以內
例如:A 公司的網站代管服務的使用時間至 2007/12/31 到期,若 9/1 系統發通知信告知流量超過使用限制,在 9/2 起開始扣減使用天數,而在 9/2∼10/1 期間內,A
公司可用流量的單位為1G,若此期間超用流量超過 1G,亦不再收費。
365日 ÷ 4000元(年費)× 100元(每超用1G費用)= 9.125 天
→ 四捨五入後,以 9 天計
A 公司的使用天數將從 9/2 起扣減 9 天,其使用網站代管服務的時間將變為 2007/12/22
到期
若 A 公司在 9/2∼10/1 期間,超用流量超過 1G
例如 A 公司在 9/20 超用流量從 0.9G 變成 2.3G,亦即超用流量從 1 單位變為
3 單位,在 10/1 前不再多收費;若在 10/2 後仍超用 3 單位,則從第二個月起,即從
10/2∼11/1 期間,A 公司可超用的流量以 3 單位(即 3G)計算,費用為 300
元,且第二個月起再扣減超用的使用天數。
365日 ÷ 4000元(年費)× 300(超用3G費用)= 27.375 天
→ 四捨五入後,以 27 天計
故 A 公司的使用天數將從 10/4 起再扣減 27 天,故其使用網站代管的使用時間則變為
2007/11/25 到期 |